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力度
1、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
2、资助力度:一般项目约110项,青年项目约5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5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5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二、申报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具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2日之后出生)。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论文则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项目成果不止一种的,以上要求同时成立。
4、后期资助项目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项目必须由校学术委员会,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汕头市社科联推荐申报。全市限推荐2项。
6、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我省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中英文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申请者在申请该类项目之前,必须先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在国内已经出版的优秀成果,或是直接以英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3)计划以英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4)可以是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总篇幅不少于10万字。成果翻译或写作完成后,须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
7、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8、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三、选题
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
1、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方针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回答我国特别是广东在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开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新局面,为我省在“十三五”时期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推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区域协调、增创发展新优势等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3、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致力于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研究;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和决策咨询制度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创新管理研究等等。
4、重视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5、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6、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英文的形式翻译出版,范围包括:当代岭南经 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关岭南发展变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岭南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 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关岭南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推介的有关岭南文化及学术发展的优秀成果。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请申请人于7月25日至8月22日前登录网站在线填写并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请书》并下载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于8月31日前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到科研处。
2、后期资助项目不需要网上申报,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者填写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成果和成果简介于8月22日前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8月31日前打印《申请书》、申报成果一式2份以及成果简介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到科研处,成果打印稿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3、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要网上申报,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者填写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于8月19日前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8月26日前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到科研处;
4、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不需要网上申报,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者填写附件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于8月22日前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8月31日前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所翻译的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6份(其中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英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2份,以及包含申请书和译稿或翻译样章电子版的电子光盘1张。如果项目申请者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还必须提供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
5、项目网络填写要求
(1)建议使用chrome或IE(IE9.0)浏览器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2)项目申报者必须注册帐号以后才能填写申请书。操作方法:打开“广东社科规划”网页(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点击进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与评审系统”,点击“申报者登录”框内的“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退出系统。用户帐号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以后可继续用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以及省社科专家数据库录入,请妥善保存。已注册帐号的申报者,请用已有帐号登陆。
(3)填写项目申请书。操作方法:打开“广东社科规划”首页,点击进入“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与评审系统”,在“申报者登录”框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申报”并进入“下一步”后,开始填写项目申请书。
(4)请注意系统页面提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如不能一次填完,必须先保存本页并“确认提交”,之后再退出系统。操作方法:填写完一页内容后,先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按钮,然后进入申报系统右上方的“确认提交”页并点击页面中的“确认提交”按钮(注意:不能在填写完一页后直接确认提交)。项目申请书在通过项目审核之前可以修改。如需修改,仍按上述方法操作。
(5)项目申请书中涉及日期的部分请从选择框中选择。如不能显示选择按钮,或点击按钮后不能弹出选择框,请检查浏览器是否设置了插件拦截功能。
(6)“单位代码”填写“10560”。“单位代码”必须顶格填写,且数字中间及前后均不能插入其他字符或空格。
(7)“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录入时,如需进行复制粘贴,请先将文字内容复制到记事本转化为“.txt”格式,然后再粘贴到申报系统(注意:不能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否则系统无法正常显示)。表格可以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流程图必须转换为jpg格式(照片格式)后再上传。
(8)“项目负责人(签名)”和“推荐人姓名”必须手写,不能打印。但推荐人意见须录入系统。
(9)申请书下载与打印。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毕并确认提交之后,系统页面将显示一个“打印机”图标,点击该图标可将申请书下载到计算机并打印。如申请书下载后出现格式错乱现象,请自行调整后再打印。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附件1: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